特朗普的关税公式夸大了四倍,中国应为10%
特朗普总统于上周三宣布,对几乎所有国家(甚至包括一些“非国家”)征收关税,税率从最低10%起,最高可达50%,造成了剧烈的经济冲击,股市暴跌。截至撰写本文时,标普500指数已下跌9%,而经济衰退的预测概率也大幅上升。
特朗普总统将这些关税描述为“对等的”,即等于其他国家对美国征收的关税及非关税贸易壁垒的一半。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美国对其他国家征收的关税,是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美国对该国的贸易逆差 ÷ 从该国进口总额 ÷ 2,或者10%,取两者中较高者。这意味着,即使美国对某国没有贸易逆差,甚至是顺差,该国仍然要被征收至少10%的关税。
例如:如果美国从某国进口1亿美元商品与服务,同时出口5000万美元给该国,那么特朗普政府会声称该国对美征收了50%的关税(即1亿减去5000万,除以1亿)。根据这套逻辑,美国将对该国征收所谓“对等”的25%关税。
这一关税公式最初由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提出,并由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发布,但它在经济学上并不合理。一个国家的贸易逆差不仅取决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受到国际资本流动、供应链布局、比较优势、地理位置等多种因素影响。
即便勉强接受特朗普政府的公式,它也在计算中犯了一个会将假定的外国关税夸大四倍的错误。因此,所谓“对等”的美国关税实际上被大大夸大了。
具体而言:虽然按他们的逻辑,一个国家对美关税 = 贸易逆差 ÷ 美国自该国的进口额,但USTR发布的公式中,分母还包含两个看似被取消但其实不该取消的术语:
进口需求对进口价格的弹性(ε)
进口价格对关税的弹性(φ)

他们的原意是:当关税上升时,贸易逆差的变化取决于进口需求对关税的反应,而这种反应又依赖于需求如何受价格影响,以及价格如何受关税影响。特朗普政府假设:ε = 4,φ = 0.25,两者乘积为1,因此在公式中“被抵消”。
但问题在于,进口价格对关税的弹性(φ)其实应该接近1(准确地说是0.945),而不是0.25。特朗普政府错误地将零售价格对关税的反应当作了进口价格对关税的反应。他们所引用的阿尔贝托·卡瓦略(Alberto Cavallo)及其合著者的文章明确指出:
“关税几乎全部传导到美国进口价格”, 但他们也表示“在零售价格上的反映较不一致”。
将零售弹性用在进口价格上,是概念上的混淆,经济上不成立。
如果修正这一错误,那么每个国家对美征收的“假定”关税将下降至目前水平的约四分之一。对应地,特朗普周三宣布的对外关税也应减少相同比例,当然仍受10%这一“地板”限制。如下表所示,调整后,关税不会对任何国家超过14%;对于大多数国家,将是恰好10%,也就是特朗普政府设定的最低标准。
我们认为,这一套所谓“对等关税”计算公式,在经济学理论或国际贸易法中都没有基础。但如果政府坚持使用它作为贸易政策的依据,那至少应确保白宫相关人员把公式算对。
如果能及时纠正错误,带来的贸易自由化将为经济注入亟需的动力,也可能帮助我们避免一场衰退。
下面是经过更正的对等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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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作者Kevin Corinth 与Stan Veuger,是共和党智库美国企业研究所(AEI)的高级研究员。
https://www.aei.org/economics/president-trumps-tariff-formula-makes-no-economic-sense-its-also-based-on-an-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