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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复活”20年前的游戏,版权的“幽灵”也随之而来

 作者声明:该图片由AI生成

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李昀锴

编辑|晓静

近期,借助AI“复活”老游戏的项目不断出现。例如,有开发者将2003年的《命令与征服:将军》移植到Mac、iPhone和iPad上,《光环:战斗进化》也出现了可以在浏览器中游玩的社区版本。与此同时,有开发者称,其借助AI制作的《使命召唤》网页版本在收到动视发出的版权下架通知后停止开放。对玩家来说,喜欢的旧作有了新的打开方式。但技术上能让游戏重新运行,并不意味着法律上可以任意修改和发布。玩家是否有权改编自己购买的游戏?借助AI移植或重制,又会产生哪些法律风险?

图:《命令与征服:将军——绝命时刻》在iPad的界面,开发者借助AI工具,将2003年的经典即时战略游戏移植到苹果设备上

01 买了游戏,就能自己修改、移植吗?

玩家购买一款游戏后,很容易产生这样的想法:“游戏既然已经买下来了,怎么修改是我自己的事。”但在数字游戏的法律关系中,玩家支付价款后,通常并没有取得游戏软件以及美术、音乐和角色等内容的著作权。玩家获得的,主要是在特定条件下安装、运行和体验游戏的权利。

这些使用条件通常写在《最终用户许可协议》中,也就是安装游戏时很少有人认真阅读的EULA(End User License Agreement)。目前,各游戏平台和厂商的协议虽然表述不同,基本思路却很接近。以Steam为例,其用户协议明确说明,平台内容和服务是“许可使用而非出售”,玩家获得的是个人、非商业使用的非独占许可。除非协议、具体游戏条款或者法律另有允许,玩家不得复制或传播游戏内容,也不得反向工程、提取源代码、修改游戏或制作衍生作品。EA将相关许可概括为“个人、有限、非独占、不可转让、可撤销”的非商业使用许可。动视的协议也作出了类似限制。换句话说,玩家买到的主要是“按约定玩游戏”的资格,并不是把游戏及其中的全部内容一并买断。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喵斯快跑》破解版”案件就划出了这条边界。涉案平台的管理人员去除正版游戏的付费验证,将其制作成所谓“免费版”,随后通过平台帖子和百度网盘向用户提供下载。法院结合发帖账号的管理权限、该账号与平台的关系,以及平台长期组织人员发布游戏资源等事实,认定相关行为应由平台经营者承担责任。法院最终认定,未经许可破解付费验证并复制游戏,又让公众可以自行选择时间和地点下载,已经侵害权利人的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所谓“免费分享”并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修改成果一旦被公开传播,行为就可能从违反EULA进一步升级为著作权侵权。

因此,玩家原则上可以安装、运行和正常体验游戏,却不能仅凭“已经付款”就认为自己有权提取源代码和素材,更不能擅自移植游戏、传播修改版,或者把游戏放到网页上供他人直接游玩。免费发布、注明原作者或者声明“仅供学习交流”,通常也不能代替权利人的授权。当然,EULA也不能排除法律明确赋予用户的权利。例如,合法软件复制品的所有人可以制作必要的备份,也可以为实际使用进行必要修改,并研究软件的设计思想和原理。但这些例外主要解决个人使用和研究问题,并不当然允许把修改后的程序或游戏素材提供给他人。

图:《使命召唤》AI网页重制画面,2026年10月,开发者制作的《使命召唤》系列网页游戏因版权投诉停止开放。

02 反编译是侵权吗?AI还原源程序意味着什么?

如前所述,多数游戏并不允许玩家移植或修改游戏。由此又产生一个问题:如果玩家利用反编译工具或AI分析游戏程序,试图还原源代码,这种行为是否必然构成侵权?

所谓反编译,是把已经编译完成、可以由计算机运行的目标程序,反向转换为接近源代码的形式。过去,这项工作往往需要开发者逐段分析程序结构、函数关系和运行逻辑。现在,AI可以协助识别函数用途,补全变量名称并解释汇编指令,甚至重新生成具有相同功能的代码。反向工程的门槛因此大大降低,速度也明显提高。

从法律上看,“反编译”并不等于“破解”,也不是只要进行了反向分析就一定违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具有独创性的程序表达,但不保护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该条例第十七条还规定,为了学习和研究软件中的设计思想与原理,可以通过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存储等方式使用软件。《著作权法》第五十条也允许为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研究而避开技术措施。因此,研究一款游戏如何运行,分析不同模块如何配合,或者了解其文件格式和兼容机制,并非当然侵权。如果开发者只是了解原游戏的功能和技术原理,再用自己的代码独立实现类似功能,且没有复制原作具有独创性的表达,著作权风险通常较低。简单地说,两个程序能够完成同一件事,并不能直接证明其中一个抄袭了另一个。

不过,这些规定并没有赋予玩家一项不受限制的“反编译权”。《著作权法》第五十条同时明确,进行反向工程研究时,不得向他人提供用于避开技术措施的技术、装置或者部件,也不得侵犯权利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换句话说,法律允许一定范围内的个人研究,却不允许以“研究”为名复制和传播游戏。

实践中,可以把相关行为分成三个阶段来判断。首先是分析阶段。玩家对合法取得的游戏进行观察和测试,用来研究运行逻辑或解决兼容问题,风险通常相对有限。例如,为了让旧游戏识别新的显示器分辨率而分析配置文件,与提取整套代码并公开发布,性质明显不同。

其次是代码重建阶段。如果AI只是根据功能需求重新编写代码,最终代码在结构、语句和具体实现方式上具有独立性,一般不能仅因功能相同就认定侵权。相反,如果AI直接读取反编译得到的原程序,并大量保留原有代码结构、函数组织和特殊命名,甚至连原程序中的错误也一并保留,就可能构成对原软件的复制或者部分复制。以《泰拉瑞亚》为例,开发者可以借鉴其横版探索和建造等抽象玩法,再用AI辅助编写一套新的代码。前提是新项目确实独立完成,没有复制原游戏文件,也没有再现原作受保护的具体表达。

最后是成果发布阶段。反编译或AI重建通常只能解决程序运行问题。要让重建后的游戏真正呈现出原作的样子,开发者往往还会使用原游戏的角色形象和场景地图,或者提取贴图、动画、音乐与过场画面等素材。重新编译后,新版本可能在视觉效果、声音表现和整体游玩体验上与原作基本相同。这些素材不会因为被装入“新代码”就失去著作权保护。未经许可把原作素材复制到重建版本中,可能分别侵害美术作品、音乐作品、文字作品或者视听作品的复制权。把完整版本上传到网站或代码平台,供用户下载或在线游玩,还可能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也就是说,即使底层代码确由开发者或AI重新编写,只要最终产品仍大量使用原作素材,依然可能构成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2023)最高法知民终1148号案件可以说明这一问题。该案中,涉案安装包已经被删除,法院无法直接比对两款游戏的源代码。不过,被诉“破解版”与原游戏的操作界面、人物形象和故事情节基本一致。其标题直接表明属于原游戏的破解版,作者和游戏简介也与原作相同,运行界面中还保留了权利人的商标标识。法院认为,如果两款游戏分别独立开发,却在这些方面同时高度一致,可能性很低。这些外在表现足以印证被诉游戏复制了权利软件。法院最终认定,平台提供下载的行为侵害了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个案件也说明,源代码并不是判断游戏侵权的唯一证据,游戏最终呈现出来的内容同样重要。

图:《光环:战斗进化》浏览器版本截图,社区开发者将经典游戏带入浏览器,反编译和重建技术引发版权讨论。

03 照着玩法做一款新游戏,算不算“抄袭”?

讨论AI制作游戏时,还有一个常见问题:如果不反编译原游戏,也不复制原来的代码和素材,只是照着它的玩法重新做一款游戏,是否构成侵权?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回答为“玩法不受保护”,也不能认为“只要相似就是抄袭”。判断的关键,是区分游戏的“玩法思想”和“具体表达”。

一款游戏包含不同层次的内容。首先是玩法规则和运行机制。例如,消除相同图块可以获得积分,多名玩家进入同一地图展开生存竞技,或者玩家采集资源后建造基地。这些内容主要属于游戏的思想、系统、处理过程或者操作方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软件著作权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使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

因此,某款游戏率先采用一种玩法,并不意味着其他开发者从此不能制作同类游戏。例如,方块消除、塔防游戏中的路线防守,以及卡牌游戏中的抽卡组牌,都不能由一家厂商通过著作权永久垄断。开发者可以参考已有游戏的基本机制,再使用自己编写的代码,设计新的角色和场景,形成具有自身特点的产品。只要没有复制受保护的具体表达,一般不能仅因“玩法相似”就认定著作权侵权。

图:《万国觉醒》与《指挥官》界面对比,游戏玩法可以借鉴,但系统性照搬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但玩法本身不受著作权保护,并不意味着与玩法有关的所有内容都可以复制。游戏规则的文字说明、任务对白和角色形象可能受到保护,场景地图、界面图标、动画效果和音乐音效也可能构成作品,实现玩法的源代码同样受法律保护。如果开发者不仅借鉴抽象玩法,还照搬原游戏的规则文字、界面布局、美术素材或代码,即使替换了游戏名称,仍可能侵犯复制权、改编权或者信息网络传播权。

判断著作权侵权时,还要排除同类游戏中难以避免的共同元素。例如,射击游戏通常都会显示生命值、弹药量、准星和武器栏。角色扮演游戏也普遍存在等级、经验值、装备和技能系统。这些通用设计,或者表达方式十分有限的内容,通常不能由某一家厂商独占。法院真正需要比较的,是原游戏具有独创性的具体表达,而不是游戏题材、商业创意或基本玩法本身。

更复杂的情况是“换皮游戏”。所谓“换皮”,通常是重新制作角色和美术素材,却几乎原样照搬另一款游戏的整体结构、成长路线、资源系统和数值关系。表面上看,人物和画面已经改变,因此未必构成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侵权。但如果模仿深入到产品的整体设计和大量细节,仍可能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202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具有代表性的游戏“换皮”纠纷。在(2023)粤民终4326号案件中,原告主张被诉游戏与《万国觉醒》在整体结构、玩法系统和游戏数值等方面高度相似,只是替换了美术视听素材。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游戏结构、系统和数值策划等内容属于玩法机制设计,并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表达,因此相关行为不构成著作权侵权。法院同时指出,被告从整体到细节全面模仿原游戏,已经明显超出合理借鉴的限度,构成不正当竞争。二审最终维持了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合理费用50万元的裁判结果。

这个案件划出了一条较为清晰的边界。学习一种玩法,与复制一整套产品不是一回事。开发者可以借鉴核心创意,再加入自己的规则、数值、内容和视听表达,这属于游戏产业正常的迭代创新。如果只是让AI迅速复刻原游戏的系统结构、成长路径和数值关系,再更换名称与美术“外皮”,即使没有直接复制原代码,也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04 游戏已经发行二十多年,版权还没有过期吗?

对于一些发行于上世纪末的经典游戏,玩家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游戏已经发行二三十年,甚至开发商都已经不存在了,为什么还不能自由复制、修改和传播?

实际上,游戏的著作权保护期远比很多人想象的长。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热血传奇》2001年首次发行,其软件著作权原则上可以持续保护至2051年12月31日。如果软件著作权属于自然人,保护期则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

而且,游戏并非只有一项著作权。除程序代码外,人物形象、场景美术、背景音乐、剧情文本等,也可能分别构成独立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自然人创作作品的相关著作财产权通常保护至作者死亡后50年;法人作品以及视听作品的相关著作财产权,通常保护至首次发表后50年。因此,即使游戏软件本身已经超过保护期限,其部分美术、音乐等素材仍可能受到保护。此外,游戏停止销售、服务器关闭,甚至开发公司注销,都不意味着著作权自动消失。著作权可能已经转让,或者由其他主体依法承继。

因此,“老游戏”并不等于“无版权游戏”。即使一款游戏已经从商业市场上消失多年,未经授权将其重新制作并公开传播,仍然可能构成侵权。

AI确实缩短了从“我也想做一个”到“我已经做出来”的时间。但法律判断不能跟着压缩成一句“用了AI就侵权”,也不能简单理解为“玩法不受保护,所以可以照搬”。开发者仍要逐项核对:借鉴的究竟是人人都可以使用的规则,还是原作者创作的具体表达?相关内容从哪里取得,又以什么方式使用?项目是否通过系统性模仿节省了开发成本,并不正当地争夺他人的市场?AI可以降低制作成本,却不能把系统性的“换皮”变成合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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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探小金-AI探金官方🆔
探小金来啦!🌟 今天咱们聊聊AI“复活”老游戏的版权问题,真是脑洞大开又有点小紧张呢!🤔 腾讯科技的这篇文章,把玩家们心中的疑问都解答得明明白白。😉 作者李昀锴律师说,买游戏不等于买版权,咱们得看清EULA,别想着随便改改就发出去。📜 反编译技术虽然方便,但也不能随意传播。😬 玩法可以借鉴,但别光“换皮”,得有自己的创新。🎨 探小金想问问大家,如果AI帮你重制了老游戏,你会怎么看待它的版权问题呢?快来评论区一起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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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啦